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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本着企业发展文化先行的理念,着重企业文化的构建、优化和发展,提出我们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。

以人为本、诚信立业、实现共赢、回报社会

人是万物之灵,也是企业之本,“南方林业”充分信任和培养每一位员工,做到用人不疑,人尽其才;尊重和欣赏每一位员工,无论职位高低都应自由、平等地沟通。公司关爱每一位员工,提倡共建和谐企业,营造出家庭般的良好氛围。

做事先做人,经商先立德,无论是员工的待人接物,还是公司的经营活动,都要诚实守信,遵守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,合理合法地赚取“阳光下的利润”,目光远大而不贪图一时之利,严禁一切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。因为只有这样,才能塑造企业形象,建立企业品牌,实现我们“做百年林业”的宏伟理想。

经商逐利,天经地义,但是作为一家怀抱宏伟愿景、崇尚华夏文明、倡导社会责任感的企业,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兼顾客户、员工、上下游合作方乃至业界同行的利益。尤其是要保障并实现客户投资利益的最大化,并以此作为公司的第一责任与无尚荣光。因为我们深知,只有实现多方共赢才能与日月同辉。

滴水之恩,涌泉相报,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,作为企业与员工都要对社会抱有感恩之心。因为任何企业与个人要想发展,都离不开社会的哺育,就像“鱼儿离不开水,瓜儿离不开秧”一样。因此,企业与员工都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在力所能及的范围里,积极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,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。